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比例?

来源:网络时间:2022-05-12 17:05:10

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究竟有多少种?自身企业又适用哪一种?有哪些政策优惠?快跟小晴一起来瞧瞧吧!

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归纳

一、基本上征收率25%

基本上征收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现行政策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征收率

小型微利企业:

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减按12.5%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额高于100万余元但不超过300万的一部分,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现行政策根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执行小型企业惠普金融性税收减免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9〕13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贯彻落实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户发展趋势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相关事情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

三、适用15%征收率

1、高新科技企业

国家必须主要支持的高新科技企业,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现行政策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高新技术优秀型服务项目企业

对经评定的工艺优秀型服务项目企业,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现行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商务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将技术性优秀型服务项目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营销推广至全国各地执行的通告》(税务〔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性试验区满足条件的企业

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建在平潭综合性试验区的满足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现行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持续福建平潭综合性试验区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的通告》(税务〔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申请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鼓励类产业链企业

自2020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申请注册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并实际性经营的鼓励类产业链企业,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此条所称鼓励类产业链企业,就是指以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链文件目录中要求的产业链新项目为主要经营的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现行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的通告》(税务〔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中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链

对设于中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加鼓励类产业链新项目为主要经营的业务,且其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征收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于中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链企业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此条所称鼓励类产业链企业就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要求的产业链新项目为主要经营的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现行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实行<中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链文件目录>相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一条。

《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持续西部发展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

6、上海市自贸试验区关键产业链

自2020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业电子器件、人工智能技术、生物技术中国民航局等重要行业关键阶段相关产品(技术性)业务流程,并进行实际性生产制造或产品研发主题活动的满足条件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自开设之日起5年之内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现行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市)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键产业链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大家都知道,个人社保要总计缴够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但是不一样的群体法定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

7、从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三方企业

自2019年1月1至2021年12月31日,对满足条件的从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所称第三方预防企业就是指受污水处理企业或政府部门授权委托,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设备(包含全自动持续检测设备)经营保护的企业。

现行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有关从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征收率

1、国家激励的关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手机软件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激励的关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手机软件企业,自盈利本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税企业所得税,延续本年度减按10%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激励的关键集成电路设计和手机软件企业明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生产和数字化部会与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订。

现行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生产和数字化部有关推动电子器件产业链和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生产和数字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获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要求的所得的,减按10%的征收率征缴企业所得税。

即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地区未开设组织、场地的,或是虽开设组织、场地但得到的所得的与其说所设组织、场地并没有具体联络的,理应就其来自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现行政策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一、小型微利企业是啥?

小型微利企业就是指从业国家非限定和严禁领域,且另外满足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余元等三个标准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对于所得税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这也是两种不一样的定义,互相不干扰的。

尽管牵涉到不一样的税收,可是事实上,企业的情形可能是比较复杂的:

小型微利企业有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是有可能是小规模。必须依据定义中的标准来开展判断。

小规模的年销售额做到500万之后会被强制性升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还可以在不符合销售额状况下积极提交申请变成一般纳税人,但不可逆。一般纳税人的特性是所得税进项税可以抵税销项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第一、依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执行小型企业惠普金融性税收减免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9〕13号)要求: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减按25%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额高于100万余元但不超过300万的一部分,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从业人数,包含与企业创建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总数和企业接纳的劳务派遣公司用人总数。所称从业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值,应按企业全年度的一季度均值明确。实际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一季度均值=(季初始值+季度末值)÷2

全年度一季度均值=全年度各一季度均值之和÷4

本通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依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执行小型企业和个体户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的公告》(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要求: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在《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执行小型企业惠普金融性税收减免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9〕13号)第二条要求的政策优惠基本上,再递减征缴企业所得税。

第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小晴说在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同时按本年度截止到本期终的总资产、从业人数、应纳税额等状况判定是不是为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热点话题

1.企业本年度具体造成的相关成本、花费,因为多种缘故无法按时获得该成本费、花费等合理证明的,在企业所得税一季度预缴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各自如何处理?

答:有关企业给予合理凭据时间问题

企业本年度具体造成的相关成本、花费,因为多种缘故无法按时获得该成本费、花费的合理凭据,企业在预缴税款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暂按账目产生额度开展计算;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填补给予该成本费、花费的合理凭据。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施行之前,企业产生的有关事宜已经依照本公告要求解决的,不会再调节;已经解决,但与本公告要求解决不一致的,凡涉及到必须依照本公告要求调增应纳税额的,理应在本公告实施后相对应调增2011年度企业应纳税额。”

2.研发人员一起做非开发主题活动的,有关花费怎么扣减?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研发支出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核算范畴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要求:

工作人员人力成本指同时从业开发主题活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基本上养老保险金、基本上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公积金,及其聘请研发人员的劳务报酬。

立即从业开发主题活动的工作人员、聘请研发人员一起做非开发主题活动的,企业解决其工作人员主题活动状况做必需纪录,并将其具体造成的有关花费按具体施工时间比重等有效方式在研发支出和生产制造经营费用间分派,未调整的不可加计。

实行时长和适用目标

本公告适用2017年度及之后年度汇算清缴。上年已经开展税收解决的不会再调节。涉及到追朔享有政策优惠情况的,依照本公告的要求实行。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研发支出加计事宜依照本公告实行。

3.大家企业2022年亏本,还能不能享有技术开发费加计现行政策?

答:近日公布的《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增加一部分税收优惠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将研发支出按75%占比加计的政策优惠实现了推迟。

除此之外,依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安排,还将加工制造业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比率提升到100%,进一步加强现行政策优惠价格。

针对亏本企业来讲,只需财务核算完善、推行查账征收,可以精确核算研发支出,且不属于实施细则领域,就能享有以上研发支出加计现行政策。亏本企业当初不需交税,其享有加计现行政策将进一步增加亏算,可以在之后本年度结转成本填补,降低之后本年度的应缴税金。

4.企业预缴税款时享有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特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发觉不符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该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惠普金融性企业所得税免减现行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已经进行了明文规定,只需企业在预缴税款时合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预缴税款时均可以事先享有政策优惠。可是,因为小型微利企业分辨标准,如总资产、从业者、应纳税额等是年度性指标值,必须依照企业全年度状况做好分辨。

因而,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必须精确测算有关指标值并开展分辨,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再次享有税收优惠,不满足条件的企业,终止享有特惠,正常的开展年度汇算清缴就可以。

5.企业从业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节能节约用水新项目企业所得税特惠文件目录(2021年版)》要求标准的新项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第一笔制造营业收入,2022年能享有优惠政策吗?

答:依据《国家财政部等四单位有关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节能节约用水新项目企业所得税特惠文件目录(2021年版)>及其<网络资源开发利用企业所得税特惠文件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第二条要求,企业从业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节能节约用水新项目企业所得税特惠文件目录(2021年版)》要求标准的新项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第一笔制造营业收入,可在剩下限期享有优惠政策至到期才行。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比例

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经进行中,近期有很多小伙伴们资询各类花费扣除比例问题,因此,大家梳理了企业企业所得税11项花费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占比的有关知识要点,赶紧来一起学习吧~~

一、有效的薪水、薪酬支出

企业产生的合理性的薪水、薪酬支出,准予扣除。

政策根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4号)第三十四条

二、员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产生的员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薪水、薪酬总金额14%的一部分,准予扣除。

政策根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4号)第四十条

三、职工教育经费

1.一般扣除占比

企业产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8%的一部分,准予在预估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扣除;超出一部分,准予在日后缴税本年度结转成本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有关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政策的通告》(税务〔2018〕51号)第一条

2.一部分特殊领域企业扣除占比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满足条件手机软件企业的员工培训费,应独立开展计算并按具体发生额在预估应纳税额时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税总局有关进一步激励高新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告》(税务〔2012〕27号)第六条

(2)核力发电量企业为塑造核电站操纵员产生的养成花费,可做为企业的电站成本费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企业应将核电站操纵员培养费与职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苛区别,独立计算,职工具体造成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可记入核电站操纵员培养费立即扣除。

政策根据:

《国税总局有关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多个问题的通告》(国税总局公示2014年第29号)第四条

(3)航空公司企业具体造成的航空员培养费、航行培训费、乘务员培训费、上空护卫员培训费等空勤练习花费,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要求,可以做为航空公司企业物流成本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政策根据:

《国税总局有关企业企业所得税多个问题的通告》(国税总局公示2011年第34号)第三条

四、工会会费支出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薪水、薪酬总金额2%的一部分,准予扣除。

政策根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4号)第四十一条

五、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为在本企业就职或是受聘的全体员工付款的填补养老保险金、填补个人医疗保险,各自在不超过员工职工薪酬5%规范内的一部分,在预估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出的一部分,不予以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税总局有关填补养老保险金填补个人医疗保险相关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告》(税务〔2009〕27号)

六、招待费支出

企业产生的与生产运营主题活动相关的招待费支出,依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多不能超过当初市场销售(运营)收益的5‰。

政策根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4号)第四十三条

七、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1.一般扣除占比

企业产生的满足条件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办公厅财政局、税收主管机构另有明文规定外,不超过当初市场销售(运营)收益 15% 的一部分,准予扣除;超出一部分,准予在日后缴税本年度结转成本扣除。

政策根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4号)第四十四条

2.特殊行业扣除占比

(1)对化妆品oem或市场销售、药业生产制造和饮品生产制造(没有酒水生产制造)企业产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初市场销售(运营)收益30%的一部分,准予扣除;超出一部分,准予在日后缴税本年度结转成本扣除。

(2)对签署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担协议书(下称分担协议书)的关系企业,在其中一方产生的不超过当初市场销售(运营)收益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额度占比内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还可以将当中的部位或所有依照分担协议书核算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预估本企业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额度时,可将依照以上方法核算至本企业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不估算以内。

(3)香烟企业的烟草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可在预估应纳税额时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有关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相关事情的通告》(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公示2020年第43号)

八、服务费和提成支出

1.一般扣除占比

企业产生与生产运营相关的服务费及提成支出,不超过下列要求测算额度之内的一部分,准予扣除;超出一部分,不可扣除。

别的企业:按与具备诚信经营资质咨询服务组织或本人(没有买卖彼此以及员工、委托代理人和代表者等)所签署服务合同或合同书确定的工资额度的5%测算额度。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税总局 有关企业服务费及提成支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政策的通告》(税务〔2009〕29号)第一条

2.商业保险企业独特扣除占比

商业保险企业产生与其说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费及提成支出,不超过当初所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账户余额的18%(含本数)的一部分,在预估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出一部分,容许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关于保险企业服务费及提成支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政策的通告》(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公示2019年第72号)第一条

3.房产开发运营业务流程企业扣除占比

企业授权委托海外组织市场销售开发产品的,其付款海外组织的营业费用(含提成或服务费)不超过授权委托销售额10%的一部分,准予按实扣除。

政策根据:

《国税总局关于做好<房产开发运营业务流程企业企业所得税解决方法>的通告》(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

九、研发支出支出

1.一般扣除占比

企业进行产品研发主题活动中真实造成的研发支出,未产生固定资产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在按照规定按实扣除的基本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内,再根据现实发生额的75%在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扣除;产生固定资产的,在所述期内依照固定资产费用的175%在应纳税所得额摊销费。

政策根据:

(1)《国家财政部 国税总局 国家科技部 有关提升科学研究研发花费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扣除占比的通告》(税务〔2018〕99号)

(2)《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有关增加一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限的通告》(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公示2021年第6号)

2.加工制造业企业扣除占比

加工制造业企业进行产品研发主题活动中真实造成的研发支出,未产生固定资产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在按照规定按实扣除的基本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根据现实发生额的100%在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扣除;产生固定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依照固定资产费用的200%在应纳税所得额摊销费。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有关进一步完善研发支出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扣除政策的通告》(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公示2021年第13号)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1)企业根据政府购买社会团体或是县市级(含县级)以上政府以及构成单位和各部委,用以公益活动、公益慈善的捐助支出,在年终资产总额12%之内的一部分,准予在预估应纳税额时扣除;超出本年度资产总额12%的一部分,准予结转成本之后三年本质测算应纳税额时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税总局 有关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结转成本扣除相关政策的通告》(税务〔2018〕15号)

(2)企业和自己根据政府购买社会团体或是县级以上政府以及单位等党政机关,捐助用以解决新式新冠病毒传染的病毒性肺炎肺炎疫情的资金和物件,容许在预估应纳税额时全额的扣除。

(3)企业和自己立即向担负新冠疫情预防每日任务的医院门诊捐助用以解决新式新冠病毒传染的病毒性肺炎肺炎疫情的物件,容许在预估应纳税额时全额的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有关适用新式新冠病毒传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捐助税款政策的通告》(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公示2020年第9号)

十一、企业责任险支出

企业参与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险,按规定交纳的保险费用,准予在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政策根据:

《国税总局 有关义务保险费用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相关问题的通告》(国税总局公示2018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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